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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3号)

发布:2016-06-20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2016年上半年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上半年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3号)
  根据《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于2016年6月15日开展了“食品药品检验岗位”遴选的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笔试成绩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成绩

是否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

1

黄俊桦

FDA201601

47

2

姜善华

FDA201602

48

3

金丹

FDA201603

43

4

李莲

FDA201604

62

5

李鑫

FDA201605

48

6

李健成

FDA201606

54

7

李思佳

FDA201607

46

8

李晓娇

FDA201608

41

9

罗跃玲

FDA201609

37

10

罗晓飞

FDA201610

缺考

11

谢芸芸

FDA201611

33

  注:1.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21日11:30前(周末除外)向遴选机关提出查分申请。由遴选机关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结果告知。
  二、面试安排
  (一)时间: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15:00—17:30
  (二)地点: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三)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6月23日14:30前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开考前2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三、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于6月23日参加面试时,向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作经历”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须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在两个以上不同单位工作过”,人事(劳动)关系发生改变,需提供调动通知、调动审批表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由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二)“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三)“年度考核” 需提供2013、2014、2015年度公务员年度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四)“工作以来获得表彰情况”,需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五)“参加工作以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公开署名文章”,需提供相关刊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附件: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历业绩评价标准.xls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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