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昆明市嵩明县教育系统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讯,2016年昆明市嵩明县教育系统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8名,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10:00至6月28日下午17:00。
嵩明县教育系统二〇一六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
一、单位简介
嵩明位于昆明市东北部,素有“滇东北重要门户”、“昆明市第二大坝子”之称,嵩明县处于昆明“四环十七射”交通网络规划的重要节点、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内。嵩明南距昆明主城区30公里,距昆明国际新机场22公里。
二、定向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三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定向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岗位) |
工作 地点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 |
备注 |
嵩明县教育局下属各学校 |
嵩明县辖区内学校 |
8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2年及以上从教经验 |
|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①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②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10:00至6月28日下午17:00。
③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A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B服务期届满人员须提供各项目管理部门发放的服务期届满合格证;
C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大学生村官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④网络报名流程:考生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在附件中必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服务项目管理部门发放的服务期届满合格证(服务期届满人员提供),同时上传《昆明市嵩明县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经原服务单位审核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及《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大学生村官提供)的电子图片信息--提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提交后不可进行修改操作)--选择报名岗位(限报一个岗位,确认后不可修改操作)--人工干预审核。
⑤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14846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现场审核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人工审核合格的考生即为报名成功,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报名期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报名期内致电0871-67914846申请复核。
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或高于1:1比例,即可开考。
(4)准考证打印
人工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在2016年7月5日上午10:00至7月9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14846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单人单座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国情、省情、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
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笔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报名信息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点提供,考生本人签名提交)。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嵩明县教育局申请查分。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14846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发布。
2.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携带准考证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为1:1的也可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可等额进行面试。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2)服务期届满人员须提供各项目管理部门发放的服务期届满合格证;
(3)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大学生村官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方式、内容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时,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3.面试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中国嵩明网另行通知。
4.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迟到20分钟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嵩明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嵩明县教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岗,并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嵩明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嵩明县教育局人事科:0871-67914846
嵩明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0871-6792468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嵩明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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