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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红河州第一中学教师选调公告

发布:2016-05-10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红河州第一中学教师选调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5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红河州第一中学2016年教师选调公告公布如下:
  红河州第一中学2016年教师选调公告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中学(简称红河州一中)是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红河州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
  学校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州府所在地蒙自市,占地面积400亩,建设投资6.8亿元,是一所省内设施设备一流的新建现代化高中学校。学校定于2016年秋季学期正式招生办学。经批准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在职教师50人。
  一、选调岗位
  语文教师8人,数学教师8人,英语教师8人,物理教师6人,化学教师5人,生物教师5人,政治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2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云南省内公办普通高中在编在岗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
  1、获得“中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
  2、近三年获得州(市)级及其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荣誉称号的;
  3、2010年(含)以后在州(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省级一、二等奖、州(市)级一等奖的;
  4、获得红河州“红烟园丁奖”荣誉称号的。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品行端正,师德高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能力。
  3、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专业对口。
  4、有5年及其以上高中教育教学经历且目前仍在教学一线任教,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备承担相应学科“领军人物”的素质和能力。
  5、男教师年龄在48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46岁以下(以2016年5月23日为截止日期)。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6、基层服务年限须满五年。
  四、有关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校内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调入学校后保留原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称。
  3、其他福利待遇按《红河州一中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红河人才网、红河教育网及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5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外州市教师也可通过邮寄函件方式在报名时间内报名,以收件日期为准)。
  报名(邮寄)地点:云南省蒙自市红河州政府行政中心大
  楼B530室。邮政编码:661100电话:0873-3943495。
  联系人:龙老师:18087380811
  刀老师:13988029238
  刘老师:13528591686
  2、报名所需材料
  按照我校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者持自己制作的报名材料册,包括:亲笔书写的自荐书、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英语教师岗位)、荣誉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到报名点报名,并交2张近期小一寸半身像。
  报名材料册第一页为《红河州一中2016年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其余按上述材料顺序编排。函件报名请勿附证书原件,原件待通知考核时交验。
  3、恕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个人所交材料复印件不退还,请自留底。
  4、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相关信息进行审查。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以上课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管理水平,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面试成绩公示
  1、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2、达不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3、面试成绩将在红河人才网、红河教育网公示。
  (六)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选调资格。
  3、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教师岗位特点确定。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七)综合考察
  对通过面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学校将对其本人德、能、勤、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八)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综合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红河人才网、红河教育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九)递补
  因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
  (十)监督
  州一中教师选调工作在州人大、州政协监督下,在州人社局、州教育局指导下进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红河州一中负责解释。
  附件:红河州第一中学2016年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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