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红河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进度和相关要求,现将红河州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资格复审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首轮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5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30;
2014年6月6日上午 8:30—11:30。
二、地点
蒙自市职业高级中学(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蒙自高级中学旁)。
普通职位资格复审地点:职中新实验楼一楼(进职中校门右边第一幢新楼);
公安职位资格复审地点:职中老实验楼一楼大厅(进职中校门左边第一幢楼)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红河州2014年公务员招录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陆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进行查询。
四、审核单位
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本单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毕业生如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和5分彩色近照一张。
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六、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考生填写的资格复审表和考生准考证上签定资格复审意见并盖章。盖章的笔试准考证由考生持有,资格复审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七、递补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第一轮资格复审递补时间:6月7日至11日。
第二轮资格复审递补时间:6月12日至16日。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地点以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八、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14年6月30日9:00—2014年7月2日24:00。具体规定请阅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
九、专业测试、面试时间预告
专业测试时间拟定于7月8日进行。专业测试仅限于具体专业限制为“越南语”的岗位。
红河州非法检系统岗位的面试拟定于7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请考生适时关注红河州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gwy.hh.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
特别提醒:
1.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于5月30日至资格复审前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如各位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录单位或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
3.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红河州公务员局
2014年5月30日
一、首轮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5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30;
2014年6月6日上午 8:30—11:30。
二、地点
蒙自市职业高级中学(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蒙自高级中学旁)。
普通职位资格复审地点:职中新实验楼一楼(进职中校门右边第一幢新楼);
公安职位资格复审地点:职中老实验楼一楼大厅(进职中校门左边第一幢楼)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红河州2014年公务员招录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陆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进行查询。
四、审核单位
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本单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毕业生如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和5分彩色近照一张。
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材料及要求请详阅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六、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考生填写的资格复审表和考生准考证上签定资格复审意见并盖章。盖章的笔试准考证由考生持有,资格复审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七、递补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第一轮资格复审递补时间:6月7日至11日。
第二轮资格复审递补时间:6月12日至16日。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地点以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八、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14年6月30日9:00—2014年7月2日24:00。具体规定请阅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
九、专业测试、面试时间预告
专业测试时间拟定于7月8日进行。专业测试仅限于具体专业限制为“越南语”的岗位。
红河州非法检系统岗位的面试拟定于7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请考生适时关注红河州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gwy.hh.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
特别提醒:
1.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于5月30日至资格复审前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如各位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录单位或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
3.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红河州公务员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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