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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通知

发布:2014-07-26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保山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保山市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对保山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


  7月27日-28日,上午8:30、下午14:00开始(此时间为正式开始面试时间,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间以《日程安排》为准)。


  三、面试地点


  保山学院明诚楼,地址: 隆阳区永昌街道远征路中段。


  四、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持有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确认表、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进行面试;村(社区)干部定向考录公务员的面试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或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进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结束后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保山党建网公示。


  七、面试的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保山学院明诚楼签到。


  (二)工作人员统一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注意事项。


  (三)考生组抽签确定考场。


  (四)引导人员将考生引入候考室,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和按规定组织面试顺序的抽签,等待面试。面试考官、统分员、监督人员同时进行抽签。


  (五)面试开始后,考生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


  (七)宣布面试成绩。


  八、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三)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五)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九)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附:保山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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