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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复习(22)

发布:2014-06-28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指的是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民事权利的客体,又称为民事权利的标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具有以下特征:


  1、有意性:指能满足人们的利益需要。


  2、客观性:指不依主体的意识而转移。


  3、法定性:指由法律所规定。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物,其中包括金钱和有价证券。


  2、其他财产。指物以外的财产。


  3、行为。指人的工作和服务。


  4、知识产品。


  5、人身利益。指人格和身份所体现的非物质利益。


  6、其他。指能够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利益需要的其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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