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复习(38)
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格权的概念
〔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有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之分。
二、人格权的特征:
1、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资格所必备的权利。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一种权利。
3、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
4、人格权是由法律确定的。
身体与生命健康权
1、〔身体权〕:指自然人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完整和支配的人格权。身体具体内容包括:
(1)完整性身体保护权。
(2)对自己身体组织部分的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
2、〔生命权〕:指自然人以其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权包括以下内容:
(1)生命安全维护权。(2)生命利益支配权/
3、〔健康权〕:指以自然人对其身体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和保持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包括以下内容:
(1)维护健康权。
(2)劳动能力的保有、利用与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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