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13年特岗教师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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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3〕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现将我市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原则
(一)组织领导
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在市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负责对面试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受理与面试有关的咨询、申诉、举报,负责统一评价标准。各县(区)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负责拟定面试方案、组织面试前资格复审、抽签及组建评委组等工作,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报考特岗教师的毕业生进行面试。面试工作中设面试评委组、面试监督组和后勤保卫组,职责如下:
面试评委组:面试评委由各县(区)根据需要在市、县(区)学校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选定。各学科评委组由5位评委组成,负责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监督组:各考室设监督员、计分员各1名,负责监督面试工作和计算面试人员成绩。监督员由市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选定,计分员由县(区)指定。
后勤保卫组:主要负责面试考场的布置、后勤服务,面试考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后勤保卫组由市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建。
(二)工作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面试考生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要主动回避。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质量。
二、面试人员确定
(一)按学历分别以学科岗位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进入面试考生在同一学历层次、同一学段、同一科目的前提下,若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县(区)录取,第二志愿设岗县(区)可不再进行面试,用此次面试成绩进行录取。在第二志愿调剂后,仍有岗位空缺的,根据设岗县(区)需要,进入面试考生可以补报志愿。
(三)为保证2013年特岗教师的质量,不同层次、不同科目间不进行调剂。
三、资格复审及抽签
资格复审及抽签时间:8月16日(星期五)全天进行资格复审及抽签。具体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及抽签地点:临沧市技工学校,分县(区)地点可在现场咨询。
资格复审方式及内容: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设在临沧市技工学校所报考第一岗位的县(区)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室和候考室地点由各县(区)现场通知面试人员。
复审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从上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面试地点:临沧市技工学校
五、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 试采取说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自选所报学科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人教版)中的一个课时内容;答辩时间为5分钟,现场抽题,内容重点是教 育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毕业生的从教态度、思辩能力、教学能力。面试要求使用普通话并脱稿进行。
六、程序及计分办法
1、抽签。根据招聘岗位数及面试抽签顺序号,面试人员分上午或下午两部分参加面试。
2、候考。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点名。面试开始,面试人员在县(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考场,向评委交5份说课稿。
3、发放答辩题。工作人员在上午或下午面试开始前10分钟向评委发放答辩题。
4、说课。面试人员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说课结束评委打分、计分员测算得分。
5、答辩。面试人员根据现场抽取的答辩题进行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结束评委打分、计分员测算得分。
6、计分。面试成绩由说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占60%、答辩占40%。计分员根据评委对面试人员说课、答辩的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再按比例折算后,二者之和即为该面试者的面试成绩得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七、纪律要求
1、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室,不得泄露与面试内容有关的信息,若有举报等情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除说课教案外,不得携带手机、书籍等进入考室。
3、面试人员实行代码制,面试时只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况。
4、面试人员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休息,不准高声喧哗。
5、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进候考室,面试开始后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6、面试结束后,各县(区)将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成绩报考点办公室。
7、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复印材料费等自理。
服务电话:0883—2124315(临沧市“特岗”办)
监督电话:0883—2162001(临沧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
附件:临沧市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临沧市“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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