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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 岗位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2013-09-11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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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

岗位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201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对201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岗位排名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201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分。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采取统一时间、地点,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资格复审组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人数2:1确定每 个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2:1,则可按进入资格复审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资 格导致该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 员。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8月1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保山人才市场(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44号)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其余证明材料遗失可以补办,故必须提供原件。

  (五)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资格复审结束后,对符合报名条件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保山人社网(www.bshrss.gov.cn)进行公布。

  三、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不能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

  咨询电话:0875-2162447

  附:1、201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成绩岗位排名情况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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